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南沙區加力提速 提質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穗南府辦規〔2026〕1號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廣州市南沙區加力提速 提質增效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鎮(街),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市屬駐區各單位:
《廣州市南沙區加力提速 提質增效的若干措施》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發改局反映。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6年1月1日
廣州市南沙區加力提速 提質增效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堅持穩中求進、提質增效工作總基調,堅定信心、突出重點、加力提速,持續鞏固全區經濟回升向好態勢,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推動“十五五”時期開好局、起好步,結合本區實際,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實施提振消費專項行動
積極培育首店、創新概念店等優質消費品牌,發揮南沙郵輪母港口岸出境免稅店獲批新優勢,引導更多優質商戶備案成為離境退稅商店,豐富高品質消費供給。鼓勵全區核心商圈及重點商業載體,一季度開展“喜迎新春”“購物嘉年華”“周年慶”等主題促消費活動30場以上。充分利用大灣區文體中心、南沙音樂秀場等場所,一季度舉辦風暴電音節、省港杯等大型活動賽事。開展傳統迎春花市、水上新春集市、非遺巡游、新春游園、文藝匯演等系列活動。聯動2026年粵港澳大灣區燈會等重大文旅活動,推出惠民消費券。鼓勵各鎮街實施發放文旅消費券、商圈消費券等系列促消費惠民措施。
二、強化項目建設和要素保障
聚焦產業集聚發展、社會民生保障、城市競爭力提升等,組織實施2026年全區重點項目計劃,服務推動更多項目納入省、市重點項目清單,力爭一季度省、市、區重點項目建設超序時進度完成。優化招商籌建機制高效協同,推進構建重點企業“一對一”靶向服務機制,做好產業項目用地的規劃、報批、供地、報建等各環節快審快辦,促進重大項目加快落地,提升服務效能。推進產業園區擴容提質,一季度推出一批產業用地,為重大項目落地提供空間要素支撐。
三、支持小微企業成長
對2026年一季度首次達到規模以上或限額以上的制造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互聯網和軟信業、科技服務業以及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經營主體,加強精準輔導與分類培育,按照行業類別最高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四、推動工業向新向優發展
進一步做大、做強、做優工業“基本盤”,夯實經濟穩增長基礎。對2026年第一季度產值20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長10%(含)以上的制造業等相關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五、促進批零業擴量增效
(一)支持批發業集聚發展。加快大宗商品貿易產業集聚區建設,構建集交易、倉儲、物流于一體的內外貿聯動發展載體。在2026年第一季度,對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的批發業經營主體的業務量增量給予獎勵,同比分別增加15億元(含)以上、10億元(含)-15億元、5億元(含)-1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支持零售業創新提升。支持零售企業整合線上平臺、線下商超和物流站點,發展品牌連鎖、即時零售等新業態新模式。在2026年第一季度,對銷售額500萬元以上的零售業經營主體的業務量增量給予獎勵,同比分別增加1億元(含)以上、8000萬元(含)-1億元、5000萬元(含)-8000萬元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六、提升住宿餐飲服務品質
著力發展“住宿+文旅”“餐飲+文旅”等綜合業態,加強品牌建設,加快推進住宿餐飲業高質量發展。在2026年第一季度,對營業額200萬元以上的住宿業和餐飲業經營主體的業務量增量給予獎勵,同比分別增加1億元(含)以上、5000萬元(含)-1億元、1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七、鼓勵營利性服務業擴容提質
(一)促進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提質擴面。用好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高標準建強人力資源產業園、法律服務集聚區、財稅專業服務集聚區等平臺,促進市場主體持續創新創業,提高服務產出效率。在2026年第一季度(1-2月),對營業收入總額15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經營主體,按照營業收入每增加200萬元獎勵5000元,每家企業最高10萬元。
(二)支持互聯網軟信業持續快速發展。加快南沙國際數港建設,推動互聯網和軟信業發展質量與增長動能“雙提升”,激發企業發展活力,夯實數字經濟核心產業根基。在2026年第一季度(1-2月),對營業收入總額20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經營主體,按照營業收入每增加200萬元獎勵1萬元,每家企業最高獎勵10萬元。
(三)加快科技服務業轉型升級。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力推動科技服務業能級躍升,深化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轉型路徑,加速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雙向滲透、深度融合,構建協同共生的創新生態體系,為新質生產力發展注入強勁動能。在2026年第一季度(1-2月),對營業收入總額10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5%以上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經營主體,按照營業收入每增加200萬元獎勵1萬元,每家企業最高獎勵10萬元。
(四)激發文體娛樂行業新活力。持續拓展文體娛消費新空間,全面塑造南沙文旅產業生態鏈。在2026年第一季度(1-2月),對營業收入總額500萬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長的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經營主體,按照營業收入每增加200萬元獎勵1萬元,每家企業最高獎勵10萬元。
八、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結合元旦、春節等重要節點,組織房企開展促銷活動,提升市場熱度。持續穩妥實施房票安置政策,穩定房地產市場。
九、優化企業金融服務
鼓勵銀行機構加強貸款利率管理,強化科技賦能,根據行業特點實施差異化價格管理。推動銀行機構為在我區實際開展經營活動的“專精特新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廣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等企業,爭取金融機構降低20個基點(BP)的融資成本。引導區政策性融資擔保企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融資擔保費用優惠,擔保費率最低可達1%。鼓勵銀行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加快審批流程,在貸款額度方面優先予以安排,開設綠色放款通道、提升放款效率,從審批到放款全流程爭取節省20%時長。協同金融監管部門依法規范金融機構單方面增加發放貸款條件、中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的行為。
十、開展春風送崗行動
組織開展“春風行動2026”系列招聘活動,春節前后舉辦不少于30場公益性招聘會。開展春節留在南沙異地務工人員關愛慰問暨“三送”服務活動不少于30場。
附則
(一)申請獲得本措施資金支持的事項或項目同時符合本區其他扶持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申報主體可同時享受上級同類型扶持措施,但對上級政策要求本區分擔部分應予以扣除。不予獎勵或暫緩獎勵對象按照區級政策兌現相關規定進行判定。如申報主體出現弄虛作假騙取扶持資金等情形,應由資金發放部門追回所獲扶持資金。惡意套取政府扶持資金或涉嫌犯罪的申報主體,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措施提到的貨幣單位均以人民幣計算,涉及“以上”“最高”的數額均包含本數。本措施部分扶持獎勵補貼的比例和限額為上限數額,具體政策扶持兌現視當年度財政預算情況相應調整。
(三)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措施有效期內如遇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